2009-05-04 00:00
國發基金投資 增六產業
行政院日前通過「產業創新條例」,將國發基金納入規範,並擴大國發基金用途,包括生技、綠能、醫療、觀光、精緻農業、文化創意等六大產業,都在投資範圍內;國發基金未來也可以參與融資青年創業貸款、中小企業貸款等計畫。
對於國發基金投資六大產業的額度,國發基金管理會召集人、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,實際投資額度還無法確定,必須等申請案提出後,再依國發基金審核程序進行評估。以生技產業來說,在成立生技創投公司後,第一階段將籌資100億元,這部分國發基金將出資四成。
國發基金由開發基金與中美基金於95年整併而成,其中開發基金法源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21條,國發基金本身則無法源,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即將落日,開發基金面臨無法源窘境,行政院於是在產創條例中納入國發基金法源,解決國發基金的法源問題。
國發基金執行秘書蕭國輝表示,產創條例賦予國發基金的法源,精神上與促產條例時代不一樣,產創條例著重在創新加值,範圍更廣,六大產業都在投資範圍內;其中用途的第二項,授權國發基金可投資節能減碳相關產業,過去在促產條例中則是「改善產業結構、促進產業升級」,比較籠統。
化工業 | 經濟何孟奎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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